长沙米拓打官司过程:长沙米拓告知函-搜证-答辩状-应诉过程

和长沙米拓打官司过程

 

疫情这几年,很多企业经历一次又一次磨难,甚是痛苦,我内心感受也是一样,很多公司老板和员工加起来就只剩下一个人了,能活到现在已经很不容易,但活着还要继续。抗疫同时还要应诉,难上加难,但找不到躺平的理由。

趁现在没什么生意,有空顺便学一下法律也好,说不上哪天还能用上。和长沙米拓打官司的微小企业,大多是不懂网站技术的,基本上都是无从入手,我当初就是这样,下面把个人经验介绍给大家。每一步做了什么或者弄明白需要做什么,包括学习,收集证据,写答辩状等知识,会详细介绍,看懂后都不用请律师了,公司法人或者公司员工直接上庭应诉,既可以自己学习一下法律知识,体验一下庭审,又可以节省一笔律师费用。

从2022年6月份收到米拓告知函,到9月份收到律师函,10月份收到法院传票,11月份一审结束了,历时近5个月。下面重点从这条时间线把这个应诉过程写一下。

6月份收到米拓告知函——>到9月份收到律师函——>10月份收到法院传票,收集证据——>11月份一审结束-->可能到高院二审(如有后期再补充)

 

一.收到长沙米拓告知函

二. 收到长沙米拓律师函

三. 收到本地法院传票

四.案情分析、证据收集、写答辩状及应诉

五. 庭审结束

六.如后面有二审到高院再补充

 

 

.收到长沙米拓告知函

今年6月份左右收到过一封来自长沙米拓的邮政快件,当时不在意,直接扔掉了。因为疫情这几年都没生意,网站早就关闭不用了,居然还有人提这个网站索要费用,还以为是诈骗呢,现在诈骗犯那么多。

    后面为了查资料写答辩状详细查了一下才知道,长沙米拓这招“投石问路”真是阴,他们邮寄到你的公司注册地址,只要你签收了,邮政会反馈签收信息,他们就会知道你这个公司还活着,就机会搞你。

只要你收到了长沙米拓的告知函,后面的事情就多了。

1、米拓的员工会联系你,问你收到告知函了吗?告诉你的网站侵犯我们著作权了,现在我们提供和解套餐6999元,只要你购买了一直使用就可以了,我们举证、维权付出了那么多,要再支付点举证费和维权费给我们。一听,咋像个大骗子呢!直接撂了电话,只怪这年头骗子太多了。

2、只要你不同意长沙米拓的和解,后面就轮到米拓律师上场了。长沙米拓律师以第三方身份向你告知厉害,说你的网站侵犯人家的著作权是要付法律责任的,不和解会对你公司和你个人征信产生影响,问你是不是联系长沙米拓处理一下。继续向你说他们以前打赢的案例,继续向你施压。

2.1 如果你答应和长沙米拓和解,他们会拉你进入一个群,长沙米拓员工和律师一唱一和,结果一般人都能想象得出来。

 

 

  2.2 如果你不同意长沙米拓的和解条件,过不了多久,你会收到长沙米拓的律师函,继续往下看。

 

二.收到长沙米拓律师函

 

   长沙米拓的律师函,是告诉你他们抓住了你的什么把柄,列一些他们百度取证的证据给你看,需要赔偿多少钱,如果你赔偿就把你告到法院。顺便还附带法院门口照片及一些这两年的官司案例给你看,继续向你施压。

   我们网站都停用一年多了,网站代码都找不到了,还要敲诈两万块,太狠了吧。随着长沙米拓员工和律师轮番轰炸,在这两个月里,压力确实大,这里省略一万多个字,然后干脆拉黑他算了,不扯那么多了。

 

三. 收到本地法院传票

   收到起诉书那时,还真的挺震惊的,网站早就不用了,你告啥?电话骚扰就算了,还真起诉到法院,咱们不能再坐视不管了。

刚开始看到法院传票,还真不懂从哪里入手,不懂网站这个东西,法律也一片空白。怎么办?确实经历过几天无比的烦恼。后面我干脆找了个律师,但没想律师对法律懂,对知识产权这方面不太懂,还是得靠我自己去找证据。后面律师建议我到百度搜索找证据。百度一搜,一大堆人够是被长沙米拓起诉的,QQ群,微信群,都是大几百一个群的人在讨论着怎么样去应诉的。后面一个多月时间都是天天有空就去百度搜索,在QQ群和微信群里面学习,这段时间付出感觉值得,不但弄清楚了来龙去脉,还学了不少法律知识。但收获最大的是能悟出以后做生意得注意些什么问题,大概能把握个正确的方向。

 

 

四.案情分析、证据收集、写答辩状及应诉

1.案情分析
1.1 长沙米拓为什么起诉你?

按长沙米拓起诉书里面写的是“去除了它的版权信息和链接”。长沙米拓说网站是开源免费,但要免费的前提是保留它的metinfo版权信息和链接,它说它们是靠这个来引流生财的,但metinfo这个商标42分类不属于长沙米拓,42分类已经囊括了网站建设、软件开发等,米拓这么多合作律师居然不懂这样使用人家的商标违法?

好了,咱们知道长沙米拓要求了,那么我把它说的这个版权信息和链接放上去就可以了嘛,何必搞那么大动静,你发个邮件或者短信告知一下就行,何必又花费去取证保存,又发告知函,又发律师函,又起诉。

长沙米拓:“不行!现在你改什么都没有用,我们已经取证了啦,你的网站已经侵权,我们已经付出那么多了,得赔偿我们损失才行,最低是自觉购买6999元和解套餐”。

谁叫你们这么大费周章呢?取证一条最多就十块吧,这么大的批量取证不就几块钱一条?再说私下收集这么多用户信息,群发个短信总可以了嘛,群发一条短信就是几分钱一条。

 

1.2 长沙米拓,凭什么要我们赔偿两万?

    长沙米拓2018年1月29日发布MetInfo6.0.0版本的建站系统商业授权价格是999元,以前的旧版本商业授权价格是799元。长沙米拓开启全国批量起诉后,2021年已经把商业授权价格改成6990元。

商业授权799元详见原告网址https://www.metinfo.cn/news/1552.html(百度取证:http://quzheng.baidu.com/s/eqiqIf)。

还说免费开源,商业授权就几百块,现在索赔两万,二十倍?这是维权,还是敲诈?

 

 

1.3 为什么长沙米拓能批量起诉,那么多人中招?

   这十几年来,长沙米拓一直宣传开源、免费的,不用白不用,容易上手,免费升级,只要会打字就懂用,这种广告响应一波接一波用户帮推广,大几十万人都使用了米拓程序来建站。

从米拓网站下载使用还不要紧,可以看到米拓说的使用协议,也不会出现什么侵权的事了。如果在其他地方下载可能就不用安装了,可能就根本看不到什么安装协议,比如张三使用了,他改了啥你不知道,他把网站模板放出来给大家下载,你只需把你的数据库信息修改一下上传就可以使用了,根本不需要安装流程,你想看安装协议都看不到。而且米拓的所谓安装协议是根目录一个txt文档,谁删除了后面使用的人就根本看不到,米拓的这个坑挖得够深!!

以前很多证据都被米拓删除了,无论是米拓网站上,还是百度知乎、腾讯等等都被删除了,下面一些证据被一些热心网友给百度取证保留下来了。

 

1.免费建站软件、并有5.3版本软件广告图

百度取证:http://quzheng.baidu.com/s/FfUrEr   

原告网址:https://www.metinfo.cn/faq/481.html

2.最佳建站系统广告文宣传:

百度取证:http://quzheng.baidu.com/s/nARrei      

原告网址:https://www.metinfo.cn/faq/721.html

3.免费建站系统,不用白不用的宣传文:

百度取证:http://quzheng.baidu.com/s/zeuY7v

原告网址:https://www.metinfo.cn/faq/459.html

4.免费企业建站系统哪个好:

百度取证:http://quzheng.baidu.com/s/uiqUjm     

原告网址:https://www.metinfo.cn/faq/713.html

5.免费开源企业建站系统:

百度取证:http://quzheng.baidu.com/s/aumqMv

原告网址:https://www.mituo.cn/zzjz/1597.html

6.永久免费升级至最新版

百度取证:http://quzheng.baidu.com/s/FFjIva

原告网址:https://www.metinfo.cn/faq/226.html

7.老版本商业授权价格是:799元,

https://www.metinfo.cn/news/1552.html

百度取证:http://quzheng.baidu.com/s/eqiqIf

 

 

1.4 为什么长沙米拓能批量诉讼?

   长沙米拓通一个个网站去查去分析找出谁用了他们的程序吗?当然不是,如果是这样,一年下来找到几个?网上查有技术分析得出,很多版本程序里面有后门收集用户信息,比如V6.0.0后台文件app\system\admin\webset\webset.class.php的20行-37行,http://api.metinfo.cn/record_install.php,拼接查参数向api.metinfo.cn所指向的服务器发送用户网站后台管理路径、管理员联系邮箱、管理员联系电话、网址、邮箱、安装时间、软件类型、网站名称、关键词、描述、程序版本、PHP版本、数据库版本、浏览器信息、代理商信息等数据。其他版本也类似这样。

我想,如果长沙米拓不是通过私下收集几十万用户信息,那有批量取证基础,然后通过各地找律师合作,无上限分成索赔金额模式进行批量诉讼呢?

如果长沙米拓这种私下收集这么多用户信息,那已经触犯刑法,但现在它居然没有受到惩罚?

如果长沙米拓私下收集用户信息,也就是说谁用了这个程序米拓都知道,但就是不告诉你。

 

如果正常维权,为何发现问题不通知用户更正,而是通过告知函索取高额“和解”费用?

 

随着官司越来越多,法官意识也不断增强,今年的庭审和去年的庭审已经无法相比较,今年的庭审并不再是你网上看到的“法官不懂这个东西、米拓律师也不太懂”,也许怎么判高院已有一套方案,米拓律师经过这一两年的庭审已经磨练得很熟练。反而是我方律师对这个东西陌生而已。

 

 

1.5 我们使用的网站来源哪里?

    通过这段时间不断搜索查询及群里面交流得知,有些人网站是网络公司做的,有些人的网站是淘宝买的,也有些是主机面板集成的,但大部分是百度搜索免费模板下载的。

      

1.5.1 淘宝购买的

因为我们的网站是淘宝购买的,所以我主要从这里下手取证,对这块分析也比较透彻。

打开淘宝购买记录,可以看到交易快照,卖家声称是“官方认证专业设计师,2014年加入米拓,成为一名成熟的米拓模板开发者!”,也可以看到我们买的时候淘宝店已经两颗钻了。现在淘宝店关闭了,人联系不上了。一个官方认证的设计师消失了,就跟当年长沙米拓因为虚假宣传被长沙监管部门罚款两千多一样,米拓声称广告页面是花500元给一个叫罗某的人做的,后面找不到了,只能按500元广告费做依据来罚款。

淘宝卖家声称是长沙米拓认证的专业设计师,是米拓模板开发者,这个是否是真,这个人是否还活着?

难道死无对证了?当然不是,打印交易记录和支付宝付款记录是可以做证据的,庭审时再打开淘宝交易记录作为原件展示。

1.5.2 网络公司做的

如果你的网站是找网络公司做的,具体来源得问网络公司了。

1.5.3 网上搜索免费模板下载的

很多人踩到这个坑,因为很多微小企业就为了省点成本,因为要求也不高,就发布个公司简介加上几个产品展示,直接百度搜索免费网站模板,顺便下载一个修改下数据库连接信息导入数据库就可以用了。网上下载的这个谁知道程序是谁的?有几个微小企业员工甚至老板能看得懂是谁的代码?反正标着免费的,下载就填写一下资料就用了。难道米拓不知道他的网站程序不安装也可以使用?可以当场演示给法官看看,只要安装过一次,第二次就不用安装了,直接修改一下数据库配置信息就可以直接用,只要安装协议,谁删除了我们不知道,我们免费搜索下载使用就是这样子,看不到安装协议。

 

    2.收集证据

  收集证据这块至关重要,你怎么写,或者截图、打印这种庭审法官是不承认。2.1 长沙米拓出示的证据你都可以要求看原件,没有原件都可以不承认它的证据就。比如长沙米拓截图你的备案查询,这个证据你可以不承认。网站备案是取证不到的,因为不管谁查询那个域名,工信部那个查询网址都没变的。

2.2 如果是淘宝购买的,交易证据打印,上面已经说过了,法庭上也要看原件,其中支付宝付款证明要电脑打开,手机打开看不到支付宝付款证明的,确保你上庭带电脑能正常打开。

2.3 如果网络公司帮你做的,这个叫网络公司帮你搜集证据了。

2.4 如果是网上下载的,最好能找到你在哪里下载的,或者有下载记录。如果找不到证据了,你只能像上面1.5.3说的那样,说明网上下载的直接使用了,并没有安装,没有看到安装协议,可以庭审演示给他们看,第二次使用是不用安装的,看不到安装协议,网上搜索下载的不知道上个是谁安装。

2.5 如果人家告诉你侵权了人家的软件了,要及时停止使用,因为你继续侵权此不是明知故犯,被罚得更严重?网站已经停用,上庭证明有点麻烦。其实我们网站,但米拓早在一两年前就取证了,他们就放着,就这样等着,感觉我们被算计了,现在死无对证,这个我们处于劣势。

 

3、写答辩状

针对淘宝购买的《答辩状》如下:

 

 答辩状

 

 

答辩人:

住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答辩人因_________一案,对原告长沙米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米拓)起诉,有失事实,举证如下:

 

一、针对原告: 证据一、“MetInfo”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举证如下:

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系统查询。涉及“米拓”和metinfo软件著作有长沙米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山东不知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如下2.1和2.2所示),而且长沙米拓申请的软件简称也不叫metinfo,但都没有V5.2.8。

被告网站系统是从淘宝正规渠道购得,对网站系统属于哪个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被告不得而知。因为淘宝卖家介绍是米拓模板开发者,官方认证专业设计师,米拓认证的第三方服务商,而且淘宝官方标准有“商家承诺: 如实描述”等。

 

2.1通过天眼查可以查询到原告带有V5软件著作权,有如下这些:

序号

登记批准日期

软件全称

软件简称

登记号

分类号

版本号

首次发表日期

1

2012-09-13

MetInfo企业网站管理系统

MetCMS

2013SR051827


V5.0

2012-11-14

11

2021-08-27

MetInfo企业网站管理系统

MetCMS

2021SR1280109

-

V5.2.2

2014-01-26

12

2021-08-27

MetInfo企业网站管理系统

MetCMS

2021SR1280107

-

V5.0.4

2012-10-12

13

2021-08-25

MetInfo企业网站管理系统

MetCMS

2021SR1263889

-

V5.2.1

2014-01-06

32

2021-07-23

MetInfo企业网站管理系统

MetCMS

2021SR1091831

-

V5.2.5

2014-04-30

40

2021-07-16

MetInfo企业网站管理系统

MetCMS

2021SR1054770

-

V5.0.3

2012-09-28

 

2.2通过天眼查可以查询到山东不知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带有V5软件著作权,有如下这些:

序号

登记批准日期

软件全称

软件简称

登记号

分类号

版本号

首次发表日期

1

2021-05-12

MetInfo网站管理系统

MetInfo

2021SR0672200

-

V5.0

2016-03-01

12

2021-05-12

米拓MetInfo可视化网站管理系统

MetInfo

2021SR0676850

-

V8.0

2016-03-05

 

 

 

二.针对原告的 证据二、域名 www.metinfo.cn、www.mituo.cn 查询结果截图及中国国家顶级域名注册证书 ,举证如下:

 

截图文件无法作证,请提供原件。

 

 

三、针对原告的 证据三、MetInfo 源程序已刻入光盘,其中包含原告权利软 件 MetInfo 5.2.8.zip ,举证如下:

被告的网站模板于2019年12月18日从淘宝以400元价格购得,并非从原告网站下载,软件是否属于原告软件不得而知。卖家店铺名称是:gh嘻耗,卖家旺旺名称是:gh嘻耗,淘宝网店网址已不存在。从交易快照中可以看到,卖家声称是官方认证专业设计师,2014年加入米拓,成为一名成熟的米拓模板开发者!

被告网站没有安装流程,并没有看到所谓安装协议。原告作为专业开发公司应该知道,网站模板并不是每次使用都要安装,卖家安装好压缩发给买家后,只需修改数据库配置导入数据库就可以正常访问,并不需要被告访问安装包才能使用。

1.淘宝购买交易记录

 

 

2. 交易快照

 

 

 

 

四、针对原告  证据四、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截图,举证如下

      截图文件无法作为证据,请提供原件。

受疫情影响,这两年多来都没有利用网站去开展业务,XXX年XX月XX日以后我们已不再续租虚拟主机,备案早已被取消。

详见工信部查询截图,查询网址:https://beian.miit.gov.cn/,

 

五、针对原告   证据五、电子数据保全数据包(光盘),举证如下:

被告从淘宝正规渠道购买得的网站软件,对应证据五属于什么数据包不得而知。

 

六、针对原告   证据六、告知函文本及邮寄封面、物流运单截图,举证如下:

XXX年XX月XX日以后我们已不再续租虚拟主机,网站已关闭,不知道原告发送的告知函是何意。随着国家不断宣传防诈骗知识,我们多了一份警惕,不做理会,况且我们以前的网站模板是从淘宝正规渠道购买的,早就不用了。

 

七、针对原告 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的软件著作权行为; 举证如下:

被告网站早就关闭,不存在停止侵犯原告的软件著作权行为。

 

八、针对原告 诉讼请求:二、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含为制止被告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2万元; 举证如下:

1、原告2018年1月29日发布MetInfo6.0.0版本的建站系统商业授权价格是999元,以前的旧版本商业授权价格是799元。

详见原告网址https://www.metinfo.cn/news/1552.html(百度取证:http://quzheng.baidu.com/s/eqiqIf)

图片1.png

 

2、原告开发的软件作为免费、开源的网站系统,是免费给用户使用的,原告的所诉被告去掉原告软件版权信息和链接,与原告广告宣传成本及开发成本没有直接联系,被告网站系统是通过淘宝正规渠道购买所得,不应承担原告的广告费及开发费用。

   综上所述,原告把一个商业授权销售价格为799元的网站系统,而且是一个早已在原告网站下不再销售的旧版本网站建站系统,进行诉讼2万元高额索赔,没有法律依据,不应受到法律支持。

 

九、针对原告 诉讼请求:三、判令被告在《法治日报》、被告官方网站首页发布为期一个月的声明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 举证如下:

被告在淘宝购买,对原告名誉并没有造成任何侵犯,而且被告网站系统是从淘宝正规渠道购买时,并不清楚网站模板是侵权复制品,原告所诉被告公开赔礼道歉不应受到法律支持。

 

十、针对原告 诉讼请求:四、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举证如下: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第三十条 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如果停止使用并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将给复制品使用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复制品使用人可以在向软件著作权人支付合理费用后继续使用。

被告早已关闭网站不用,原告还以一个成本799元的网站系统追诉索赔2万元, 有滥用知识产权商业维权诉讼之嫌疑,将侵权之诉作为一种商业策略,使诉讼背离了权利保护的初衷而异化为权利人获取超额收益的手段,这无益于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而是浪费了有限的司法资源,更与民法所倡导的公平、诚实信用和权利不得滥用等基本原则相违背。

综上,请求法官裁判,驳回原告的所有诉求,并由原告承担所有诉讼费用。

 

     

XXX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

                

附:答辩书副本  份。

 

 

 

 

4、上庭应诉

 

4.1 开庭前可以把淘宝交易快照,及支付宝付款证明打印两份上交法院,法院会邮寄一份给原告。如果你开庭再提交证据,法院也是要给一份原告,原告有权以对证为由延迟开庭。

4.2法庭上基本是围绕证据展开讨论,针对双方举证进行辩论。当然证据外一些也可以提,管不管是法官的事,但当庭书记员还是会记录下来,比如长沙米拓没有针得用户同意,私下收集大量用户信息;metinfo这商标42类不属于长沙米拓,长沙米拓强迫我们加上这个链接是否违法商标法?为了打官司商业授权价格从2019年799元或999元一下改到6999元,收集用户信息后发现问题不预先通知用户,而是直接发告知函强迫高额和解是否合法;淘宝里面卖家说是长沙米拓的专用设计师,这个是否真实?等等。

4.3 离庭前,庭审记录还需要补充的,还能补充,双方补充完才签字。

 

五. 庭审结束

1、开庭结束后还没有马上宣判,具体多久有结果各地可能不一样,我们这边说大概几个月有结果,只能慢慢等。

 

3、开通结束后,如果觉得庭上有些没说完的,给本地高级人民法院和长沙人民法院留言。我们以前的留言如下:

给各市高级人民法院留言网址:https://liuyan.chinacourt.org/message/add.html

 

--------------标题--------------

 

长沙米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这种“碰瓷式”维权,还要持续多久呢?

 

--------------内容--------------

 

案情如下:

      长沙米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米拓)对我们网站取证时间是2020年12月份,2022年7月份联系我们索要6999元和解费,我们不答应,长沙米拓就被我们公司告上法庭,2022年10月份收到法院传票,2022年11月22日开庭。长沙米拓起诉原因是我们公司网站底部去掉了他们的版权信息及链接。

      长沙米拓通过:发现问题偷偷取证保存——>网上删除对自己不利的证据——>以不设上限分成涉案金额的“承包商”模式招聘律师——>强迫用户购买高额和解套餐——>不购买就高额和解套餐起诉到法院——>如被告能举证的就索赔高额律师费、举证费、保存费,无法举证的就索赔高额侵权费。

 

      我们的网站程序是淘宝正规渠道购买的,有证有据,长沙米拓说也不行,一定要赔偿。如果发现去掉了长沙米拓的版权信息及链接,及时加上去行不行?长沙米拓坚称不行,一定要索要6999元和解费,就是说只要长沙米拓利用百度取证保存了,不管你的网站还是否存在,不管来自哪里,都要购买他们的高额和解套餐才罢休。我们的网站早就不用了,都删除了,而且我们淘宝正规购买的,凭什么长沙米拓不找淘宝卖家,而找买家索赔呢?

     

      2022年10月我们收到了法院的起诉书,经过一个多月的学习查证,我有很多疑问想向大法官求教:

 

1、长沙米拓开始以“开源,免费建站,不用白不用”模式来宣传,从不提保留版权标识,大量用户下载使用,一个传一个,第二个用户开始只需修改一下数据库链接信息就可以使用,根本无需安装,不可能看到所谓安装协议。而且安装协议是一个txt格式文件,易于删除,如果第一个用户修改、删除了,后面的用户下载使用就根本看不到协议,更不知道这个是谁的程序。为什么长沙米拓不加密这个协议,让协议处于不可删除状态,这不是为终端用户“挖坑”吗?

   虽然长沙米拓已经删除了以前的“开源,免费建站,不用白不用”广告这些宣传页面,但删除之前还是被用户利用百度取证保存下来,可以通过查看下面三个保存网址查看清楚(百度取证:http://quzheng.baidu.com/s/FfUrEr 、http://quzheng.baidu.com/s/nARrei   和http://quzheng.baidu.com/s/zeuY7v  )。

   请问大法官: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了长沙米拓的程序算违法吗?长沙米拓这种“放水养鱼式维权”合法吗?

   如果长沙正常维权,为何发现问题取证时不及时通知客户更正?而是取证后时隔一年多,等被告的网站已经不存在了,无法举证了,再来强迫用户去购买所谓高额和解套餐?这种是法治社会应该出现的现象吗?

 

 

2、长沙米拓批量取证,批量招聘全国各地律师,以上不封顶分成涉案金额的合作模式,全国批量起诉微小企业,请问这种“承包商”起诉模式合法吗?

       长沙米拓早就把其他用户发布在网络上不利的证据删除干净,而普通企业用户没有专业知识,又苦于无证可举,往往成了弱势群体,最终成了长沙米拓“待宰的羔羊”。

       而长沙米拓合作律师在利益驱动下,凭借自己掌握一定的相关长沙米拓知识产权维权专业知识,在被告已经证明网站程序合法来源之后,不顾浪费司法资源,还要开庭追诉被告赔偿律师费、取证费,请问这种律师是否具有作为一个律师的基本素养?

 

3、正常维权无可厚非,但价格一下子提升了十倍,主营业务靠打官司来营生,请问大法官,这种法律允许吗?

3.1 以前长沙米拓卖的商业授权价格是799元和999元,可以查看长沙米拓官方网址https://www.metinfo.cn/news/1552.html(如果长沙米拓删除了也可以看百度取证保存网址:http://quzheng.baidu.com/s/eqiqIf),现在长沙米拓把商业授权价格提升到6999元,这种高价强卖合法吗?

3.2 通过天眼查询https://www.tianyancha.com/slawsuit/398059711-d79d,可以看到已上传的长沙米拓司法解析涉案金额已达两千多万,还有大量案件没有上传的、或是正在起诉的,请问长沙米拓这种以打官司营收作为主营业务合法吗?

 

4、我们通过淘宝购买的网站程序,我们违法了吗?

 

淘宝卖家写明米拓授权商家,专业设计师,当然这些店铺可能早就被长沙米拓清空,“人去楼空”,我们不可能再联系得上卖家。

通过交易快照我们可以看到卖家介绍“官方认证专业设计师”、“本人从2014年加入米拓,成为一名成熟的米拓模板开发者!一直到现在米拓升级到7.0,都还在为官网输出更多的米拓模板。本人一心专注于米拓的开发,可以说是精心专研、精益求精的对米拓模板的研究中。而今,在官方也只剩下本人能够有幸制作7系列ui模板的开发者了!!!本人有着五年专注米拓开发的经验在身,为您制作或者售后一系列模板问题都是最佳的选择;难道您不希望跟一位有实力的技术流米拓开发者合作完成您的网站吗?”及淘宝“商家承诺: 如实描述”。请问这个卖家是否是长沙米拓的专业设计师?

作为一个普通用户,淘宝的产品说明没有注明的情况下,我们怎么能辨别网站模板属于哪个公司的知识产权呢?

     长沙米拓合作律师说我们花几百块购买一个网站模板,价格太低了,不合理。殊不知以前长沙米拓销售价也就几百块,上面3.1里面就有证据。后面长沙米拓为了打官司高额获利,故意把价格提高高6999元,我们以前购买的不可能以你现在的价格做参考吧,应该以以前的价格做参考啊!再说现在普通模板建站市场价格那个不是几百块呢?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岳市监罚【2021】178号对长沙米拓虚假宣传进行处罚,长沙米拓坚称广告页面是花800元请罗某(已经无法联系)做的,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按800元这个标准处罚了,为什么不按长沙米拓虚假宣传导致涉案金额几千万来做标准来判罚呢?为什么我们花几百块淘宝购买的网站模板程序,就不能按以前长沙米拓销售价799元来做参考标准呢?

 

       原告进行公证取证后通常并不马上通知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而是故意等待一年之后再提起诉讼,此时被告对于原告诱导侵权的主张陷入举证不能,恶意诉讼之嫌无从考证。同时,通过“放水养鱼”,拉长了侵权期间,增加了侵权赔偿数额。而且被批量维权伤害的群体往往知识产权意识薄弱,将商业维权视为知识产权“敲诈勒索”,造成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误读。

       原告作为知识产权人不起诉侵权产品的生产者或中间流通者,而专以法律意识较为薄弱、缺乏诉讼经验的众多终端销售者为起诉对象。以一个成本799元的网站系统追诉索赔2万元, 有滥用知识产权商业维权诉讼之嫌疑,将侵权之诉作为一种商业策略,使诉讼背离了权利保护的初衷而异化为权利人获取超额收益的手段,这无益于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而是浪费了有限的司法资源,更与民法所倡导的公平、诚实信用和权利不得滥用等基本原则相违背。

      我们相信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而不是某些人“敲诈勒索”的工具。作为一个微小企业,在疫情这几年,艰难地活到现在已经很不容易,抗疫同时还要应诉,难上加难,请法院主持公道,不要让“钓鱼维权”压垮微小企业“最后一根稻草”。

 

六.如后面有二审到高院再补充

 

一审还没有出结果,但如果一审判得不合理,我们会接着申诉到本地高级人民法院。我们相信法律是公平、正义的,不是只供某些不法分子收割大众微小企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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