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业务常见海关术语解释

货管监管: 简称货管。是海关代表国家在口岸,根据《海关法》和国家其他进出口法 律、法规和政策监督合法进出境货物和运输工具的重要管理职权,也是海关完成征收关税、制止走私违法、编制海关统计等各项任务的基础。

货运监管的基本制度:对进出境的运输工具及其所载货物,进行审单(申报)、查验、征税、放行构成货运监管既相互制约又相对独立的统一整体,是货管的基本作。

查验(检查):是以经过审核的单证为依据,对货主申报的内容进行直接实际的核实和查对,除有特殊规定准予免验者外,进出境货物的运输工具均应接受海关的查验,它为打击走私违法情事及为征税、统计提供实际监管依据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

单货相符:在办理进出口海关手续时,经查验货主申报的进出口货物的单证与实际进出口货物相一致,习惯上称为单货相符。

单货不符:在办理进出口海关时,货主申报的进出口货物单证与实际进出口货物经核实不一致,习惯上称为单货不符。

放行:就是指对经过审单、查验、征税监管环节后已人备单货相符的货物和运输工具签印放行的监管行为。

开验:海关在查验过程中。针对有些货物做细查细验时,进行内外包装开拆核实查证的行为。

开拆:海关在查验工作中,对需要重点查验的货物进行开箱拆包细验的监管行为。

重封:对受海关监管的货物由于复查等原因需要再次施加关封的行为称为“重新加封”,简称重封。

关封:用于海关内部联系、交接有关单证所使用的印有“海关关封”字样,可以加封的信封。

关锁:一种用于对海关监管货物加封的金属制一次性使用的长条形封锁。

纸封:用于加封小件海关监管物品的纸质封条。

海关封志:加封海关监管物品的纸封在施封时,注明具体海关的称谓及年、月、日的称为封志。

签印:在办理海关手续时,根据不同的作业环节的内容,海关在有关的单证及文件上加盖不同印章的行为。

骑缝章:为了保证海关监管货物留存单据的完整齐全以及核对有关单证,在单据交接处所加盖的印章。

签字:办理有关海关具体手续时,经海关关员认可后在有关单证上签名批注的行为。

结关: 办结或暂时办结海关监管手续的行为。

进出口许可证制度:是我国实行对外贸易管理的一种行政保护手段,是根据我国的对外贸易政策对进出口货物和物品实行全面管理的制度。

进出口许可证:是国家管理进出口贸易通关证件,由对外经济贸易部及其授权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贸委局和特派员办事处审核签发,从92年起,进出口许可证上各项标注中英文对照、商品名称、编码和计量单位,采用“商品分类和编码协调制度”。

三级管理:指进出口许可证的具体发证工作实行经贸部、经贸部驻口岸特派员办事处和省级对外贸易管理部门三级管理。

发证机关:具体指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及其所属单位、申领进出口许可证的发证机关为对外经济贸易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其发证机关为省级对处经济贸易厅(委局);另外十四个沿海开放城市所属单位的发 证机关为经贸部驻口岸特派员办事处。

保函:是由担保人按照海关的要求向海关提交的,订有明确义务的一种担保文件。

担保:以向海关缴纳保证金或提交保证函的方式,保证在一定期内履行其承诺义务的法律行为。

保证金:是由担保人向海关缴纳现金的一种担保形式。

滞报金:根据《海关法》的有关规定,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应当向海关申报。超期未报的,从第十五天开始海关所征收的延期未报罚金称为滞报金,日征收金额为进口价格的0.5%,起征点为人民币10元,不足10元的免收.

报关期限:指货物运到口岸后,法律规定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的时间限制。

批文:指进出口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在办理海关手续时,根据不同经贸管理的内容,而向有关管理部门申领的进出口批准文件。

机电产品 :是指使用机械、电器、电子设备所生产的各类农具机械、电器、电子性 能的生产设备和生活用机具。

配额 :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对一些商品在进出口数量上予以限制的方式。

配额管理 :是国家对外经济贸易活动管理的一种手段,国际间根据惯例和协定对一些商 品在进出口数量上进行一定限制的管理。

自动出口限额:指出口国在进口国的经贸压力下,或为了维护出口价格的稳定,而自动 限制某项商品对进口国的出口。

出口配额证商品:指在对外经贸活动中,一国政府在一定时期以内,对一些商品的进口 数量或金额加以直接限制,这种限制下的商品,对出口国来说就首先 要领取配额证,而这些商品也因此称为出口配额证商品。

对台贸易:亦称直接对台贸易,指由经贸部批准和指定的有关外贸进出口总公司、工贸总公司和其它公司可以直接和台湾省进行经贸活动。

转关货物:指经收、发货人申请并经海关核准进口货物可以转至设有海关的指运地办理进口手续;出口货物可以在设有海关的起运地办理出口手续后,再转运至出境地海关核查放行出口。转关货物向海关申报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转关运输货物申报单》 接

载进口货物:是指境内汽车到口岸海关监管区接载由境外汽车载运进境后倒装的海关监管货物。

卸转出口货物:是指境内汽车载运至口岸海关监管区后倒装由境外汽车载运出境的海关监管货物。

海关监管货物:对进出境受海关监管尚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切货。统称为海关监管货物。

中转运输:常指商品运输在商业系统内的中间转运。即商品运输不直达目的地,须在中途变换运输方式或更换运输工具的一种运输方式。

承运:指运输企业承受托人委托运送货物的行为。

托运:发货人委托运输企业将一批货物支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指定的收货人的行为。

进出境运输工具:运载海关监管货物进出境包括船舶、航空器、火车、汽车和其它运输工具。

进出境列车:是指进出关境的机车、客车、货车、邮政车、发电车、守车和轨道车等。

进出境汽车:是指受海关监管,用于载人或载货类进出境汽车,包括特种用车

进出境航空器:指受海关监管,用于载人、载货或其它用途的进出境航空器,包 括各种飞行工具。

货柜车:指将密封箱式货柜固定在汽车底盘上的运输车辆。

集装箱车:是指用以运载可卸下的集装箱的专用运输车辆。

进出境驮畜:指受海关监管,用于驮运货物进出境的驮畜。

特殊运输方式输送进出口货物:指受海关监管,以特殊的承载和输送方式进出口的货物,包括水、电、油等。

进出口货物证明书:由海关出具并鉴发,证明货物实际进口或出口的文件。

转关运输:进出口海关监管货物需由进境地或启运地设立的海关转运至目的地或出境地海关,这种转运方式称为转关运输。经海关同意可采用不同的交通工具,承运接驳转关运输货物。

押运:对某些质量不佳或交货时间延误买方拒收或错发、错运造成的溢装、漏卸而且退运的进出口货物。

退关货物:对已办理了进出境海关手续的货物,由于某种原因,在征得海关同意后,货物取消进出口并按海关规定办理退关手续,这类货物称为退关货物。

经营范围 :指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各类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公司及企业可进出口货物的范围。

一类进口商品 :指国家统一经营、代理订货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的敏感性的重要进口商品包括粮食、钢材等。

二类进口商品 :指国家定为联合成交的国际市场供应相对集中、价格敏感、国内紧缺、国内外差价较大的大宗进口 商品,包括羊毛等。

三类进口商品 :指国家规定除一、二类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

统一经营 :在我国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对一些国际市场竞争激烈的大宗敏感商品由 国家指定有经营权力的外贸专业总公司统一经营这类货物。

出口纺织品配额证 :为了履行我国与纺织品进口设限国家签定的双方纺织品贸易协定,对输往协定国的纺织品, 由经贸部或有关地方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纺织吕出口证书。

国货复进口 :对我国出口货物,再办理有关的经贸手续复进口的统称为国货复进口。

进口机电设备审批机关 :国务院责成原因国家经委统一负责全国机电设备进口审查管理工作,各地区、各部门按国家经委授权范围成立相应 的机电设备进口审查办公机构。目前国务院设立机电设备审查协调办公室,替代原国家经委审批。

科教仪器 :为促使科学研究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对进口直接用于科研和教学的仪器设备等称为科教仪器

药品检验 :为防止有害人民健康的药品流入国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凡进口药品(药材)以及出 口成药必须经口岸药品检疫所检验合格后方准进出口。

出口文物 :为了保护我国的文化遗产,打击走私文物牟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出口和个人 携带文物出境,都必须事先向海关申报,经国家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定,并发给文物出口特许证,出口 时须从指定口岸报出。

进出口濒危物种管理 :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保护珍贵稀有野生动物的通令》和我国加入世界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成为缔约 成员的设想,凡进出口濒危动植物,都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的“允许进出口证明”办 理进出口海关手续。

进出口金银及其制品管理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进口金银不加限制,如属加工贸易的金银原材料件,在进口时应报中国人 民银行备案,在经人民银行核准后方能准予出口。凡出口金银及其制品或含金银成份较高的产品,都必须在出 厂前由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办理检查登记手续发给《金银产品出口准许证》,海关凭以验放。见附录32。

进出口精神药物管理 :经国务院批准,对进出口精神药物管理,统一由卫生部审核批准并发给《精神药物进(出)口准许证》,海关凭证 件正本核放的管理制度。精神药物的进出口业务统一指定由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和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负责 办理,其他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经营此项业务。

进出口麻醉药品管理 :国家规定进出口麻醉药品业务只准由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总公司和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公司,或由卫生部、 经贸部指定的其他单位办理。进出口麻醉药品一律凭卫生部核发的《麻醉品进出口准许证》办理海关手续, 并通知出口国政府和国家麻醉品管制局。

进出口音像制品管理 :进出口属科技与语言教学影片、幻灯片、唱片、录音制品及其他视听资料,由中国图书进出口总公司统一经营海 关凭该司申报进出口单据监管,对进出口录像制品,应加验广播电视部签发的进出口许可证明放行;对进口 发行影片或试映拷贝统一由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经营,海关凭该司申报单据验放。

外国常驻人员进口自用物品 :是指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机构的常驻人员,民间经济贸易团体的常驻人员,外国常驻新闻机构的常驻记者、 中外合资、合作包括合作勘探石油开采石油企业的外方常驻人员,在华外资企业的外方常驻人员,“三来一补 ”企业常驻人员,以及其他外国常驻机构的常驻人员,进口供自用合理数量的自用物品及交通工具。

暂进货物 :是指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外国及香港、澳门地区的企业、群众团体或个人为开展经济、技术、科学、文化交流而暂 时进入我国境内的货物。此类货物在进口时,须填写报关单,但不列入统计。

展览品 :是指外国为来华或我国为到国外举办经济、文化、科技、武器装备展览或参加博览会而进出口的展览品及与 展览会有关的宣传品、布置品、招待品、小卖品和其他物品。

橱窗广告陈列品 :指国内广告公司与外商签订协议,由外商租用我商店橱窗陈列外国产品进行广告宣传而进口的货物。

货样 :系指不论是价购还是免费提供的进出口专供订货参考的样品。

广告品 :指进出口用以宣传有关商品内容的广告宣传品。

无代价抵偿货物 :是指进口货物在海关征税放行后,发现货物残坏、短少、或品质不良而由国外承运人、发货人或保险公司免费补偿或 更换的同类货物。

对外承包工程 :指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由承包人自己承担费用和风险,在规定的期限内按合同用发包人或承包人的材 料完成工程,而发包人则按合同接收承包人所完成的工程,并付款。

对外承包工程出口物资 :是指我国对外国承包工程公司为承包国外建设工程项目而出口成套设备的工程物资等,但不包括对援外成套 项目。

援助物资 :是指外国和国际组织援助,赠送的物资。

易货贸易 :是指进出口贸易的双方在贸易时,以货易货,不实际支付货款,政府双边贸易协定执行完毕时,只求在贸易 总额上的进出口平衡。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指与我国有业务关系的国际金融组织包括国际货币组织、世界银行、亚洲银行及联合国农业发展基金等对我 国的专用贷款。海关对利用贷款进口的货物在关税上给以优惠。

国际商业贷款 :指用包括中国银行,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外汇资金进口货物的贷款。利用贷款进口货物,海关在关税上予以 优惠。

国外来华承包工程 :指境外有关的企业财团参加我国有关的建设开发项目,承包有关工程。

贸易性往来赠送物品 :指各地区、各部门在对外经济贸易往来中,接受外国和港澳地区厂商赠送的物品。

进口溢卸货物 :指未列入进口载货清单、运单位的货物或者多于进口载货清单、提单运单位所列数量的货物。

进口误卸货物 :指将运往其他口岸的货物误按本口岸进口货物起卸。

国别政策 :是我国外交政策和对外经济贸易管理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海关货运监管与关税政策的一个重要方面,不同 的国别分别采用最低或普通税率,货运监管在对不同国别(地区)有不同管理规定。

客供主、辅料 :为便于执行我出口合同,国外客商免费提供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主、辅料。 来料加工转内销 是指来料加工的料、件,经海关放行后,有关企业申请将进口的料、件或加工的成品转内销并经审批机关同意。

技贸结全的进口货物 :指把对外商品贸易与引进技术结合起来,加速技术进步,对实行技贸结合而需要进口的机电产品的成套散件、 零部件、元器件,实行减免税待遇。

司机本 :指对可以在港澳与内地行驶的运输车辆,其驾驶者经交通主管部门及海关审核同意后核发可以做交通记录和 承运货物记录,以及海关验放情况记录的专用登记本。

司机纸 :对来往港澳的载货汽车,司机在进出境办理海关手续时,须出示反映承运货物情况的清单。这种清单简称 为司机纸。

报关单续页 :在实行海关电脑录入的审单工作中,对不能在一张报关单上开例出的申报货物的项目,可以在附页中予以 列明,并随报关单一起向海关书面申报这种附页就称为报关单续页。续页只适用于进、来料加工货物的申报。

装箱清单 :亦称装箱单。是运输工具负责人向海关交验的主要单证之一,列明该运输工具,该次进出境所载运的全部货 物情况,包括货品、件数、重量、运单号或提单号。

进境地 :指进口货物接受海关监管的第一口岸。

出境地 :指出口货物最终办结海关监管手续的口岸。

启运地 :指出口货物启运的第一地点。

目的地 :指出口货物最终办结海关监管手续的地点。

中转 :货物中转、旅客中转或车辆中转的通称。指货物运往目的地过程中在中途港口、车站转运或换装。

联运 :使用同一运送凭证,以不同运输方式或几个运输企业衔接运送货物或旅客到目的地的运输方式。

国际联运 :使用同一运送凭证,以不同运输方式或几个运输企业衔接运送货物和旅客的运输业务。

国际多式联运 :是指按照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货物从一国境内接管货物的地 点运到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

过境运输 :他国货物在运送过程中通过本国领土运往另一国的运输。

国境站 :国际联运中,一国铁路与另一国铁路办理货物和车辆等交接作业的车站。

订货卡片 :在引进先进生产技术设备中,为了加强国家的宏观管理,控制机电设备进口,国务院设立机电设备审查协调 办公室,进口机电类产品的单位均需要申领订货卡片,海关凭以办理有关的进口手续。从1992年2月1日起订 货卡 片换为“机电设备进口证明”。

边境小额贸易 :我国边境城镇中,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企业同对方边境城镇之间的小额贸易,海关按规定 对这类贸易实行税收优惠待遇。

进出口方式 :在对外经贸活动中,不同的进出口货物可采用不同的贸易形式,这种进出口货物的形式,习惯上称为进出 口方式。

无证到货 :在对外经贸活动中,货物在进口时,不能提供必要的有效的办理海关手续的通关文件(包括进口许可证、 审批证等)而且货物已运抵境内,这种进口行为称为无证到货。

以产顶进 :指经国家有关经贸部门审批,对目前国内尚无法加工生产,需在境外购买的商品,可准许在境内的三资企 业购买以替代进口,这种贸易方式称为以产顶进。

引进项目 :对为鼓励消化吸收而收进的先进技术、工艺、制造业以及机器设备、仪器仪表、零部件等项目,习惯上称 为引进项目。

消化吸收 :将国外的先进技术、工艺、制造业引入国内并逐步使其国产化的过程,习惯上称为消化吸收。

整机 :成套或整体单机、单台形式的机电产品,习惯上称为整机。

散件 :加工组装生产产品所需的部分零配件,习惯上称为散件。

全套散件 :经组装加工可以完全构成产品的全部零配件,习惯上称为全套散件。

成套设备 :指制造生产加工产品所需要的完整的流程设备和制造工艺。

组装件 :指加工组装产品所使用的零配件习惯上称为组装件。

成套组装件 :指加工组装产品所需的全套散件,习惯上称为成套组装件。

关键部件 :指加工制造产品所需的最重要的构成部件习惯上称为关键部件。

原装进口 :指进口的货物为注册原产地实际生产加工的,习惯上称为原装进口。

原装机 :指进口的电子产品,为注册原产地实际生产加工的,习惯上称为原装机。

以进养出 :利用国外原材料和技术加工生产成品再出口,是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习惯做法。

技术贸易 :指国际间商业性技术转让,当事人双方按照商定的条件,通过买卖方式把某种内容的技术从卖方转让给买 方的行为。

技术引进 :指通过各种方式把发展本国国民经济和提高本国科学技术水平所需要的技术和技术装备,从国外技术供应 方转让过来。

出口收汇核销单 :系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发,出口单位和受托行及解付行填写,海关凭以受理报关,外汇管理部门凭以核销收汇的有顺序编号的凭证。

出口收汇核销 :指外贸出口单位在办理有关货物的出口通关手续时,应到当地的外汇管理部门申领经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督收汇“章的核销单,凭此及出口报关单和其它所需的文件证明办理报关手续,货物报关后,由海关在核销单和有该单编号的报关上加盖“放行”章,货物出口后,出口单位必须在外汇管理部门规定的最迟收款日期内办理结汇和收帐的核销手续,这一做法称为出口收汇核销。

最迟收款日期 按出口的具体情况可分为以下几种结汇或收帐日期:

1. 即期信用证和即期托收项下的贷款必须以寄单之日起港澳和近洋地区二十天内,远洋地区三十天内结汇和收帐。

2. 远期信用证和远期托收项下的贷款必须汇票规定的付款日起港澳地区三十天内,远洋地区四十天内结汇或收帐。

3. 寄售项下的贷款,出口单位必须在核销单存根上填写最迟收款日期,该日期不得超过自报关之日起三百六十天。

4. 寄售以外的自寄单据(指不通过银行交单索汇)项下的出口贷款,出口单位必须在自报关之日起五十个工作日内结汇或收帐。

逾期未收汇 :指出口单位在出口收汇的最迟收款日期内款结汇或收帐的贷款。

监督收汇章 :指专用于出货收汇核销单用以监督结汇和收帐贷款印鉴,出口单位在货物报关时,必须向海关出示盖有此章的核销单和报关单办理报关手续。

结汇 :指企业或个人按照外汇牌价,向银行买进或卖出外汇。

收帐 :指出口单位在货物出口后通过银行收回货款入帐的行为。

出口单位 :系指经对外经济贸易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的经营出口业务的公司,有对外交易经营权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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